南昌一中计算机网络教室公益性上网管理制度
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,提高学生正确使用网络、健康上网的能力和水平,确保学生健康、文明成长,根据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》、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》和上级文件要求,学校认真研究,统一部署,为将开放的工作落到实处,特制定我校计算机网络教室公益性开放管理制度:
一、纪律管理规定
1、学生在规定时间利用公益性网络上网时,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勿推搡抢场,忌高声喧哗。开机后检查机器有无故障,操作过程中若机器发生故障,应立即报告管理员或上课教师,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理。严格按照规程操作,不擅自删改机内任何文件,不得擅自设置密码和屏幕保护程序。
2、要讲究卫生,不乱丢、乱吐、乱涂,保持场所内整洁有序。
3、管理人员及活动人员要爱护场所内的各种设施,遵循设施的使用、操作规则,不得损坏财物。对不按要求操作损坏或故意损坏设备,应按章陪偿,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4、学生上机时需先在学生机上完成电子签到,用机完毕后应整理好机器,经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机房。教师应填写计算机网络教室使用登记表。
二、上网内容管理规定
1、管理人员及学生要倡导积极向上的思想文化,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网络学习环境学习知识、提高个人素质。
2、不能利用电脑设备和互联网制作、下载、复制、查阅、发布、传播含有反动的或不健康内容的信息,不得从事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。
3、学生不得在场所内上网玩游戏。
三、其他管理规定
1、管理人员:学校微机教师
2、学校公益性上网场所:学校微机教室
3、开放时间:每周六上午8:00~11:30。
南昌一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