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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团委

团委工作职能

一. 在学校党总支和上级团委领导下,配合学校党政,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,完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。

二. 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,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,并根据学生的特点,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学习和身心发展的各项活动。团结教育引导团员在社会实践中,锻炼成为有理想、有文化、有纪律、有道德的一代新人。

三. 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党的助手和后备力量的作用,加强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的培养力度,分层次培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重点培养对象,做好推优工作。

四. 关心团员、青年的生活,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。

五. 协助政教处,具体组织学生志愿者活动、募捐活动等学生专项工作。

六. 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建设工作,协助办公室做好学校宣传工作。

七. 领导年级团总支工作,指导帮助学生会开展工作。

八.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。

九. 不断发展和健全学校共青团组织。

十. 执行团代会的决议,领导学校共青团工作。

定期向党总支汇报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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