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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教处工作职能
政教处是校长领导下的具体组织学校学生德育工作的职能部门,其常规工作及职责如下:
一.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德育大纲的各项要求,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,努力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。
二. 协助校长选定、安排年级组长、班主任,并指导年级组、班级制定工作计划并实施工作计划,检查、考评年级组、班主任及班级工作。
三. 负责学校、班级的大型文艺、体育、卫生、劳动活动的组织安排及各类社会公益活动,促进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及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。
四. 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学生思想教育活动及读书活动,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文明行为常规训练。
五. 负责学生健康教育及传染病预防教育,做好学生的健康、安全、保卫工作。
六. 指导学生会工作,培养学生干部和各方面的积极分子。安排学生干部值周,参加学校的管理,培养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。
七. 主持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及晨会,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。
八. 组织学生劳动值周安排和督促检查工作。
九. 协助年级组及班主任召开家长会,定期举办家长学校,办好家庭教育讲座,努力把学校、家庭、社会教育结合起来。同时协助班主任共同做好家长工作,形成合力,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。
十. 定期召开年级组长、班主任工作会议,组织学习、总结、交流班主任工作经验,每年进行一次德育工作研讨会,努力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。做好青年班主任的培养工作。
十一. 组织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工作,作好三好学生、优秀班干部、文明学生,先进集体及文明班级的评定工作。同时做好后进生的教育工作,对严重违犯校纪、校规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,并报校行政会讨论或请校长审批。
十二. 指导校医室日常工作。
组织招生、编班工作及正常的转、退、休、复等学籍管理工作。